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他躺在抢救室里全身烧成焦黑插满了管子靠着氧气机维持生命

发布时间:2022-09-22 11:23编辑:admin 浏览次数:

  他阴险狡诈,诡计奇绝,将顶级的侦探和心理专家都玩弄于股掌之中,最终却以一个最简单,最耿莽,最愚蠢的方式终结自己的连环犯罪。丁潜听说,马小军返回调查局之前,在身上淋了汽油,被警察包围后,见不能逃走,便用打火机点燃了自己。火势燃烧迅速,眨眼之间就把他整个人包裹进了一团火球里。警员们迅速扑打灭火,把奄奄一息的他送进急救中心。经过全力抢救,暂时保住了性命,但医生的对他的伤势很不乐观,担心他随时可能因为并发症送命。“哎,病人还处于危险期,你不能进来,快出去!”抢救室里的主治医生大声呵斥。丁潜一把推开他,走到病床前,低头瞅着床上那个已经被烧得没了人型的家伙。氧气机呼哧呼哧的发出单调的噪音。奄奄一息的马小军没有任何反应,只有胸膛随着呼吸机微微起伏。他吃力的睁开双眼,浑浊的眼珠瞅着凶神恶煞的丁潜,从喉咙了发出虚弱的笑声。“你该死!但不是这么死法!”丁潜抓着他的下巴,指节发青,几乎要把仇人的头捏爆。“我怎么死……还要你……同意吗……你没变……还是那么……自以为是……”“你这个混蛋!!!”丁潜满腔怒火无处发泄,几乎要把马小军的头按进床里,像烂西瓜一样压爆,压烂,连他的脑浆和的灵魂,统统碾成肉酱,都不能一解他心头之恨。医生怕丁潜真把病人弄死,赶紧抱住丁潜,马小军感到无比有趣,回光返照一般哈哈大笑。被高温灼坏的肺叶用力抽吸,发出的笑声比夜猫叫还难听。“别笑了!”丁潜怒吼,“你这该死的,你为什么傻乎乎的回来!你不是有能耐吗,为什么不继续施展你的能耐对付我啊,你怎么不对付我!”马小军费力的眨眨眼睛,“丁医生……你输了……输到最后,你还是赢不了我……你想跟我一决高下……我偏不……给你这个机会……”站在抢救室外的宋玉林看到丁潜完全失控了,赶紧冲进来和杜志勋一起架住了丁潜,主治医生腾出手,急忙给马小军进行抢救。丁潜掏出手机,一看,居然是柳菲打给他的。不早不晚,偏偏在这个时候。丁潜不知道是应该感谢柳菲帮他解围,还是气她打搅自己。犹豫了一下接通了手机。柳菲走到解剖台前,解剖台上罩着一块巨大的白布,她掀开白布,露出了一具惨不忍睹的男尸。男尸的上半截身子还算完整,但从胸部以下到大腿之间就像被什么压扁,绞碎了,骨头和内脏、碎肉搅在了一起,白的,绿的、褐色的,根本分不清部位。丁潜胃里的酸液差点儿没从嘴里呕出来,他强忍住,问:“你给我看尸体干什么?”丁潜忍住恶心,打量死者相对完好的脸。死去的人相貌都不怎么好看。吕正凯在高中可是校草级别的,现在整张脸上的五官严重扭曲,眼珠暴突,七窍流血,犹如恶鬼一般,保持着十分痛苦的表情。“他是车祸死的。之前一直都存放在医院太平间里。我把他拉回来的。他身上有多处伤,包括撞击伤和碾压伤。肇事司机似乎想要灭口,撞倒被害人之后,又反复碾压。”“肇事司机就是马小军。”丁潜说,“他恨透了吕正凯,他认为是吕正凯夺走了他的爱人。他要夺回爱人,首先就是弄死吕正凯。”“这我也大概想到了。这是明显的泄愤伤,普通肇事案达不到这么严重的程度。不过,这不是我找你来的目的。”柳菲的眼神意味深长,停顿了几秒钟,“我对吕正凯的尸体进行了全面尸检,在吕正凯的指甲缝里发现了一种化学物质……”“除了这之外,我还在他的发隙里发现了翁红的血迹,还不止一处,你不妨推理一下,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?”“我们一直都都认为翁红是被马小军杀害的。她的丈夫却死在了一场车祸里。这一对夫妻之间,根本不该有任何交集。但是翁红的血却出现在吕正凯的头发里。”

  “有没有可能是马小军先杀了翁红,手上沾了翁红的血迹,然后再杀吕正凯时,不小心把血沾到了他身上。”“马小军既然是开车撞死的吕正凯,还反复碾压,他根本用不着下车也能确定吕正凯死了。他用不着碰吕正凯的尸体。”“……”丁潜不说话了。“再说,你又怎么解释吕正凯指甲缝里的致幻剂?翁红正是被‘魔鬼呼吸’毒死的。”“怎么可能,怎么可能?”丁潜脑海中一片混乱。马小军,吕正凯。吕正凯,马小军。画龙画虎难画骨,知人知面不知心。…………特案组在全面调查吕正凯时,发现他是本地人,老家就在蓝京市郊区。除了在月桂园小区有一栋和翁红的婚房之外,在老家还有一栋房子……清晨。寒雾笼罩着依山而建的村镇。警车沿着镇子里坑坑洼洼的劣质水泥路颠簸了五六分钟,在一座破败陈旧的院落前停下,二层小楼静谧在清冷的晨光中,门窗紧闭,砖缝里滋生出杂草,没有犬吠,没有鸡叫,这间院子里没有一点儿人气。镇子里人说,吕正凯的父亲老吕头过去在全乡都是数一数二的人物,开了两家厂子,在当地相当有威信,还当过镇长。他儿子吕正凯自幼也是一表人才,书念得好,都留学到国外了。 头些年老吕头去世了,老伴后来得了老年痴呆,送到了疗养院。吕家的房子从此就一直空着,偶尔,吕正凯会回老家住两天。但每次回来都是一个人,除了刚结婚,再就没见过他带媳妇一起回来过。镇里人都知道他有出息了,究竟在城里做什么,谁都不清楚。丁潜走下警车,从院子里那些身穿防尘服的物证技术员身边走过,绕过正房旁边的过道,走到后院。那里还有一间仓库,是一间废弃的猪圈。柳菲正站在门口。她递给丁潜两个胶皮管,让他绑在鞋上,防止一会儿脚印和嫌疑人脚印混淆。“就在里面,你自己看吧。”丁潜走进大门,光线顿时昏暗下来,仿佛突然之间进入了一个漆黑的洞穴里。周围的墙壁全部贴着黑色的油毡纸。连窗户都挡着,如果不开灯,房间里根本什么都看不清。棚顶悬挂一盏白炽灯。此气亮着,投下一个巨大的光锥。一个大号冰柜,棺材一样平放在墙角。两个长条桌拼在一起,蒙着厚厚的防水布,上面放着大中小号各种钢锯,交错的锯齿凝着一层干涸的血迹。防水布上有一大摊褐色的污斑,横七竖八划着一道道裂口。有的口子深入桌面,让人脊背生寒,疑窦重生。在光锥的明暗交界处矗立着一人高的医用恒温箱,玻璃门里封存着一个残缺的人形。她的每一个部位都堪称完美……莹润的玉臂,婀娜的tong体,丰盈的大腿,修长的小腿……这些部分都是可以拆卸的,如同积木一样拼接冷冻在一起。可惜还不够完整,缺少了双手,双脚,还有头。丁潜抬起微微颤抖的手,慢慢拉开玻璃门,寒气扑面而来,残缺的人形近在迟尺。他寻找这些失踪的尸块两年了。这两年足以改变他整个人生。他的名誉,他的感情,他的人性,全都经历了前所未有的考验。他忍辱负重,咬紧牙关,犹如一只遍体鳞伤的独狼,在淤泥中垂死等待。所有人都以为他垮了,却没有看到他眼中灼烧的余火。他就算拼着一条残命,也要把那个家伙一起拽进地狱。他不渴望救赎,他只希望他的敌人比他更惨。当他终于抓住了马小军,内心充满了复仇的快/感直到现在……当真相以这样突如其来的方式出现在他面前,几乎把他击倒。柳菲悄然走到丁潜身后,说:“恒温柜里那些尸块,在你来之前我初步做了ABO血型检查,和之前那几个被肢解的被害人血型都能吻合……村民们说,吕正凯每隔几个月就会开车回这里一次,住上几天,从来不出屋,离开也是悄声匿迹,村民们都不知道他回老家干什么。说他这个人挺神秘的。”“……”“现在想想你对拉杆箱碎尸案凶手做的侧写,还蛮贴切的——完美主义者。作案不带任何功利动机,纯粹的证明能力型的施nue狂。非常骄傲,把作案当成一门艺术,把被害人当做证明他能力的工具。而且他还是家庭富裕,高学历,怀才不遇的男性知识分子。这完全就是吕正凯本人的真实写照。他在最春风得意的时候,因为整容手术的失败,身败名裂,最后不得不回到老家,在一家不起眼的整容医院工作,心娇气傲的他满怀愤怒,最终走向了极端。”丁潜长叹,“即便猜对了又如何,还是没抓住他。我真希望他没死!”“如果他没死,死的的人还会更多。”柳菲望着恒温箱里残缺的人形说。“只要他心目中完美的女人没有完成,他还会一直作案下去。”柳菲沉默了一会儿,又说:“但这个案子还不算完,有一个真正头疼的问题摆在眼前。如果吕正凯才是真正的凶手,那马小军在这个案子里又是什么角色?他跟吕正凯又是什么关系?他俩到底谁是凶手?”丁潜没有直接探讨柳菲的疑问,他指着恒温箱里的残缺的人形,忽然说:“这个完美的女人目前还少了双手,双脚,还有头。完美的人头吕正凯目前应该还没有找到,温欣失踪的手,他已经还给我了。剩下的就是一双脚,刘翠翠失踪的脚,按理说应该也在这里,为什么没有呢……”“这个我还没来得及跟你说,很奇怪,我们翻遍了整个院子,屋里屋外,就是没有找到刘翠翠的脚……”丁潜听完并没有惊讶,他目光凝视着面前残缺的人形,慢慢闭上双眼——时间不知不觉间停止。手腕上的天梭表,秒钟同时停止。

  下一刻,表针忽然向相反方向飞速旋转,分针……时针……跟着一起飞旋……时光倒流。身边的景物一同迅速变幻,在某一刻又忽然停止了。丁潜睁开眼,仓库,碎尸统统都不见了。他身在一间豪华的公寓客厅里,水晶吊灯散发出璀璨迷离的光斑,点缀在宁静的客厅里。他记得这里。这是翁红和吕正凯的家。此时,这里还不是凶手现场,充满了温馨祥和的气氛。一个容貌端丽的从卧室款款走出,柔声说:“你回来了。”他转过身,就看见了翁红。她活生生地在眼前,明艳动人,体态妖娆。“你这么看着我做什么,正凯,我和平时有什么不一样吗?”翁红发现他的眼神和平时不太一样。“哦,没什么。”“先洗澡吗?”翁红过来,要帮他脱外套。“我自己来吧,你去忙你的吧。”他说。但是发现翁红站在那里没动,脸上勉强装出的笑容正在消失。“正凯,我有话想跟你说,早上你没工夫,就现在说吧。”“你要说什么,这么认真。”他随口道。“我想了好久,我们……还是分手吧。”“你说什么?”他惊讶地望着翁红,以为自己的耳朵听错了。“我说,我们还是离婚吧。”“为什么?”翁红讳莫如深地看着吕正凯,“我东西已经收拾好了。就是想等你回来,跟你说清楚。”“到底是为什么,咱们过得好好的,怎么说离婚就离婚,你总得给我个解释啊。”翁红摇摇头,不想回答。转身进屋,拖出行李箱,“我这两天去住酒店住,离婚协议我已经写好了,放在床上,你签个字吧。等你这两天有时间了,给我打电话,我们就去民政局把事儿办了吧。”看着妻子如此平静地说出这番话,他简直要发疯了。“到底是为什么,因为我现在完了,垮了,你看不起我,你觉得我配不上你了!!”“我跟你在一起10年了,从高中就在一起。你觉得我会有这种想法吗?”翁红冷冷说。“那到底因为什么。难道你在外面有人了?”“……”“你不说话就是默认了是吧。”他气得伸手抓住翁红。翁红后退,厌恶的拨开他的手,跟他保持着距离。“你非要逼我说吗,你自己的事情你不知道?”翁红反问。“什么意思,我不明白?”“你为什么从来不带我回你老家?”“这个我老家有什么关系。那个房子太破烂了,回去干什么,我还打算过两年就把它卖了。”“事到如今,咱们也不用藏着掖着,你用不着再瞒我了。你说你这次出差,你真是出差吗?”他一怔。“我跟踪你了。”“什么……什么?”他吃力的吞咽。有种不详的预感。“我一直跟着你,去了你老家,我看见了……”说道这里,翁红捂住嘴说不下去了。她再也无法掩饰,眼中显露出无比的恐惧,还有深深的憎恶。完了。她终于知道了。他脑子里嗡嗡作响,犹如高速行驶的汽车突然断掉一个零件。他绝望而无助的望着妻子,“小红,你听我说,不是你想的那样……”他伸手想抱抱翁红,他已经沦落到这个地步,妻子是他唯一的精神支柱了。如果失去她,他就什么都没有了。翁红全然没有了曾经的温柔,用力推开他,“我已经亲眼看到了。你还要狡辩!!你是杀人犯!!我的老公竟然是杀人犯!!!”“嘘——小声点!老婆!”他吓的连连作揖,“你要相信我,我只是一时气愤,才那样的。你知道的,都是两年前那台手术毁了我,我只是出了一点点误差,那个患者纯粹是无理取闹,可是医院那帮软骨头不敢站出来主持公道,把所有责任全部都推卸在我的头上。

  我为他们带来多少声誉,我的技术水平是全院唯一能和日本韩国媲美的,连明星都专门找我做整形。可事到临头,他们卸磨杀驴,更有那些嫉妒我才能的小人趁机落井下石。让我一落到底,还要碾碎我,诋毁我,让我永世不得翻身。

  我终于彻底认清了这个社会,一个个装模作样,道貌岸然,其实都他妈是,败类,没有人格的畜生。我对他们友善,他们不感恩,我杀他们,他们惧怕我,尊重我。你说他们是不是jian货,不值得怜悯。”看到翁红惊吓得面无血色,他急忙又说:“但你不是他们那样,你不要怕我,我不会伤害你。你一直都是我唯一爱的老婆。我们只要一起好好生活就好了。”“你真是疯了,吕正凯,你在杀人你知道吗,你怎么能毫不在意。”“老婆,我错了,我在意,牲畜也有牲畜活着的权利,我知道,所以我只是两年前杀过他们,你看到的都是两年以前的。我早就不杀人了。我们一起好好生活好不好,别再去想那些不开心的事情了。我保证从今往后再不做那样的事情了。”“你说得可真轻松啊。”翁红双目垂泪,愤怒道,“你已经杀了人,怎么可能说忘记就忘记了。我跟你认识了十年,结婚两年,竟然直到今天才发现,你原来是这样心理扭曲的人,马小军跟你比起来,实在是不算什么。”“什么?马小军?”他先是发愣,随即流露出狞恶的表情,“你为什么突然提到他,难道你们现在还有来往吗?”“……”“你倒是说话啊!”“本来我不想告诉你,既然你问了,好吧,是的。马小军其实并没有消失,他偶尔还会给我写写信……不要用那种眼神看我,我跟马小军清清白白,不要用那种恶心的心思想我。他也只是偶尔给我写信,问候一下,也仅此而已。他是喜欢我,从当年到现在车子都没有变过,高中那会儿他又跟踪我又写的,把我吓得不轻,但是这些年过去了,他从来没有shao扰过我。也许是我当初想错了。而你,我也看错了,你用优秀的外表掩盖你丑陋的心灵。你比马小军更疯,你才是真正的变tai……”

  “你再说!”他气急败坏地扑上去,掐住翁红的脖子。那双猩红嗜杀的眼神把翁红吓到了,乜呆呆的望着他,满脸的无助。他的手慢慢松开,努力控制住情绪,长长叹息,“好吧,你要离开我,我也不说什么,我自己做的事情,我咎由自取。”“……”他喉头哽咽,“我们毕竟在一起生活了这些年,经历过风风雨雨,我再给你做一顿饭吧。”他转身走进厨房,小心翼翼的做了一道妻子最爱吃的什锦吐司披萨。他把披萨端上桌,摆好了刀叉碟子,倒了两杯红酒,还点上了蜡烛。翁红呆呆望着,百感交集。两人当初如胶似漆,你侬我侬的时候,吃过多少次这样浪漫的烛光晚餐。如果可以,她宁愿回到过去,永远都没发现丈夫的秘密。“没有这个必要吧。我现在吃不下去。”她说。“看在我们多年夫妻的份儿,就当我求你这一次。小红。”他脸上流露出乞怜的神色。翁红心软了,叹口气,坐到椅子上,“我就陪你喝杯酒,然后我就走。”她拿起面前的红酒杯一饮而尽,然后起身离座。“小红,你再等等。吃口东西吧。”“你能吃得下,我吃不下!”翁红双眼含泪的凝望着丈夫,“给我留一份美好的记忆吧。正凯。”她心意已决,拖着行李箱走到门口,打开防盗门。谁知们刚推开,他冲过去一把将门拉上。“你又干什么!”翁红怒叱。那副刚才还充满懊悔乞求的表情逐渐阴冷,“离开家,你能去哪儿,去找马小军吗?”“我去哪儿用不着你管,你让开!”翁红想推开丈夫,可是忽然感觉心跳加速,眼前模糊,整个身子都使不上力气。“你……你给我喝了什么?”“……”没等到丈夫回答,她已经迅速丧失了意识,彻底坠入黑暗……看着妻子的身子无力的靠在防盗门上慢慢滑下,他从齿缝里挤出阴狠的声音,“我都说过,我不会伤害你,你却不相信。你也不想想,我怎么可能让你走,这种事只能放在自己心里,不能让任何人知道。今天让你走了,谁知道你今后不会出卖我。我也不想这样,这条路是你自己选的,不能怪我。”他伸手试了试翁红的鼻息,气若游丝,正在濒临死亡。冷静下来,他不禁开始后怕。他恨恨的看着翁红,“给我找麻烦,我根本就没想过要杀你,现在我该拿你怎么办啊。你这个负心的蠢女人!”他瘫坐在妻子尸体旁,拿过红酒瓶,一口接着一口的喝酒,拿着酒瓶的手不停的哆嗦,好几次咽下一口酒,瓶嘴就不到嘴在哪儿了。他是真吓坏了,他用那么残忍的手段杀人,连警察都敢戏耍,但却从来没有眼下这么惊慌失措过。他对自己的头脑一向自信,从小到大,无论做什么他都能做到最好。学习他数一数二,从初中到高中,每次大考,他的名次没有低于10名以外。出国深造,他能在短短时间里,掌握难度最大的整容手术。参加工作,他也是出类拔萃的医生。即使是犯罪杀人,他都能成为最狡猾的罪犯。他大胆,心细,思虑周全,在他看来做一桩完美的谋杀并不困难。他总结了两点关键——一,不要和被害人之间有任何联系。二,不要在案发现场留下任何表明身份的痕迹。这就像上学时候考试一样,把卷子仔细通读,做题的时候不出现马虎,误判,就能得到满意的分数,只要他想,满分也在情理之中。之所以有很多罪犯落网,那是因为笨学生总在大多数。现在,他要让这个、肮脏的社会看看,他待人和善并不是因为软弱无力,他们以为他可欺就可以随意践踏,那真是不知好歹。只要他想,所有人都不过是他玩弄的玩具。只是——他万万没有想到,他会杀死自己的妻子。这根本不在他计划之中。他该怎么办?这注定不会是一个完美的犯罪。他拼命把酒往嗓子里灌,企图用酒精麻醉不安的情绪,酒液沿着嘴角汹涌的往外溢,他几乎快把自己呛死了。“咳咳咳咳——”他剧烈咳嗽,从鼻孔和嘴里往外喷着残酒,咳着咳着,他忽然停住了。慢慢抬眼看见仰面死去的妻子。一道闪电划过脑海。不。这一样可以变成完美犯罪。根本不可能难住我。我真是天才。一个计划在他脑海中慢慢成形。他阴森得意的笑了。他伸手抓住翁红双脚把她拖到厨房。毫不犹豫的把翁红的衣服一件件剥去,拉开冰柜门,抱起翁红的尸体放进冰柜里。然后下楼去车库,拿了一大卷透明塑料布,还有一把钢锯。回到家,他找来一个小方桌放在厨房里,把塑料布铺在上面。准备完毕,他回到客厅,坐在沙发上看电视,一直看到后半夜。估计冷冻的时间差不多了。他走到厨房,把已经冻硬的翁红从冰柜里拖出来放在方桌上,用钢锯把她一块块的肢解了,就像两年前对付其他被害人一样。他的计划才刚刚开始。第二天,他请假没去上班。他找出大学时穿过衣服换上,戴了一副眼镜,打扮的书生气十足,走上街,物色合适得对象。他知道时间紧迫,必须尽快。选来选去,在经过天桥时候,他的目光忽然落在了一个乞讨的小姑娘身上。她不过十七八岁的年纪。正跪在地上,身前铺着一张血迹斑斑的白布,上面猩红的字迹写着的“母亲患病急需用钱”。一看就是骗人的。所以,真正施舍的人寥寥无几。他笑了。除了觉得她骗术不够高明,还有更重要的原因。

  他走到女孩身边,掏出一百块放在她面前的饭盒里。女孩恹恹地低着头,猛然看见一百块大钞飘进饭盒里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,果不其然,她惊讶地抬起头,恰好与他四目相对。他故意装作一副关切的神情,欲言又止地凝视了少女一会儿,腼腆地走开了。他知道自己长得不难看,又很会揣摩女人的心思。要不然当年翁红也不会死心塌地跟他在一起。他一直拐过街角,走出女孩视线之外才停下。然后偷偷地监视她,一直等到到她晚上收拾东西离开。他远远的尾随她,摸清了她的临时住处,故意站在街对面,足够远,但又能让她发现的地方,装作不经意的刚好被她发现。他就像一个初恋的男生忽然遇到心仪的女孩那样,火热又矜持。女孩很快发现了他。从女孩反应来看,她并不讨厌自己,已经开始心动了。爱情本来就是盲目的,没有贫富,没有阶级,没有丑俊,只要两心相悦,它就是世界上最平等的交易。开局顺利,他满意的回家了。第二天,他白天故意没出现,一张一弛,在女孩心里充分酝酿着期待。之后,在晚上几乎相同的时间,他又出现在马路对面。这一次,他大胆的朝女孩招招手。女孩就像着了魔一样,不顾一切的走向他。他顺利的把那个傻乎乎的小乞丐骗上车,心里都要笑开花了。这一切早在他意料之中——单纯少女,社会底层,极度自卑,渴望关爱。具备这是个条件的女人,可以轻易被任何人控制。很多看似不可能的事情,如果你能够进行严谨的逻辑分析,它其实并不难做到。当然,这也是天才和庸人之间的差别。接下来就轻车熟路了。间隔了两年再次作案,心中仍然充满了激动,他原本想过收手,只是想到自己还未曾完工的艺术品,心里难免感到惋惜。直到现在他才明白,其实自己无时无刻不在渴望重温这种刺激的感觉。他开着翁红的车,把女孩带进小区,进了自己家。他不担心被监控拍到,他提早已经进行了处理,这些幼稚的东西还能难住他吗。车停在楼下,他先观察一下车外动静,现在是夜晚,小区里人本来就少,确定周围没有人经过。他才带女孩下车。这个傻乎乎的小姑娘居然没有觉察到任何异样。他把女孩带进家,让她在客厅里等,自己去厨房准备肢解需要的工具。她就老老实实坐在沙发上等。他真是替她的智商感到悲哀。假如不是要必须马上动手,他无论如何也不可能选择这样的目标。她实在是不够档次。之后发生的事情就更加可笑,他本来还想着给女孩喝点放安眠药的饮料,没想到她误打误撞,走进了卧室,看到床上翁红的尸块,连声叫都没有,直接吓昏过去了。这倒省了他不少力气。他把女孩tuo光了,用胶带缠成一个团,塞进冰柜,等到她完全冻硬了,再用锯子把她锯成12份。根据拉杆箱的大小,拼积木一样把尸块整齐的码放在里面,不多不少,刚好利用了全部的空间。他留下了一双脚。倒不是因为他觉得女孩的脚漂亮,而是要保持他的一贯风格。然后,他趁着天蒙蒙亮的时候,把装满尸块的拉杆箱搬下楼,放进翁红的轿车后备箱里,开车上路。把箱子丢弃在他事前选好的朝阳公园天女散花的雕像下。做完这一切,他就像经历了一场大考试,题目偏难,时间紧张,但最终他还是凭借自己的天赋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。唯一遗憾的是失去了翁红。这是没奈何的事,他已经给过她机会了,只怪她不好好珍惜。余下还有点儿收尾工作,肢解后的翁红还存放在冰柜里。他连夜把翁红的尸体拉到老家仓库存放,准备两个月之后再弃尸。他必须保证一贯的作案风格,不能给警察留一点儿怀疑的可能。回到家,他简单收拾了一下,下午打算去单位看看。他要把一切做的天衣无缝。他准备好在跟同事们聊天的时候,告诉他们自己的妻子昨晚没回家,问问他们,妻子有没有跟那些她认识的女同事联系过。这样可以很自然的把翁红失踪的消息提前散布出去,便于警方未来调查时有人为他作证。他本打算开自己的车去单位,结果发现车怎么也打不着火。想想单位距离不太远,索性就步行过去,正好溜溜达达顺便想想怎么圆谎,怎么组织语言。他故意绕远去单位,给自己充裕的思考时间。可是,他无论怎么计划周全,也无法料到意外发生……没法预料的事才叫意外。再聪明的人也没办法计算打雷下雨,生老病死。他没料到,正当他低头横穿一条车辆很少的小马路,一辆他都没看清什么牌子的轿车,从身后以70迈的速度冲过来。他毫无防备的就被撞飞了。实线迈的车速也不算特别快,只是把他撞出去几米远,他落在地上时意识还是清醒的。但接下来,真正可怕的来了,肇事司机没有下车,也没有开车逃跑。他打方向盘调转一下车头,开车从他身上碾压过去。他只是在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惨剧,肇事司机为了免于处罚,干脆把伤者直接碾死。但他从未想到过,自己有一天也会这么倒霉,撞上这种素质低下,道德败坏的。司机开车从他身上碾过去,还觉得不过瘾,又倒回来再碾一遍。然后把他这个天才的尸体惨不忍睹地扔在马路上逃逸了。他就这样郁闷的死了。聪明的大脑变成了一坨烂肉,带他天才的智商和骄傲一起腐烂,发臭了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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